| 宁陕县—执行措施有力,一日结二难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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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6 10:04 文章来源:宁陕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宁陕县人民法院采取强有力执行措施,同日对两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促使两案当日执结。 中国农业银行宁陕县支行申请执行许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宁陕法院依法向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许某迟迟没有履行,且在执行过程中表现出强烈的对抗情绪,法院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查封。许某面对强有力的措施不但不配合执行,反而擅自将封条撕毁。 个体装饰材料经营户孟某因经营销售不合格木工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宁陕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生效后,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宁陕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准予执行,并向孟某发出执行通知,限期履行义务。但孟某置若罔闻,不理不睬,经法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 针对二被执行人的行为,宁陕法院果断采取执行措施,决定对二人依法司法拘留15天。第二天,二被执行人亲属即来到法院请求和解。二被执行人写了书面检讨,深刻承认错误,表示和解后立即履行义务。许某与农行达成了和解偿还借款的协议,孟某当即交付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