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县生态旅游产业开发,大力改善城镇和农村环境面貌,宁陕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房屋建设管理。
一是制定管理制度。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宁陕县房屋建设规范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全县范围的所用新建房屋要符合乡(镇)、村发展规划,在确保质量达到要求的同时,使新建房屋达到布局科学合理,户型方便适用,基本功能完善,突出地域特色和外观格调统一。二是出台经济奖补政策。为规范新农村民居建设标准,并免费印发了《宁陕县新农村民居改建示范图集》,为了鼓励村民依照该图集建房,凡是验收合格的,由县扶贫部门给予建房户现金补助。三是落实监管责任。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房,由城建部门负责全程监管;重点控制区(“三区两线”范围,即旅游开发区、人口密集区、县际交汇区,210国道和西汉高速沿线)的新建房屋,以所在乡镇为主,县国土、城建部门共同负责监管;一般控制区(城市规划区和重点控制区以外的区域)的新建房,由所在乡镇负责积极引导、鼓励群众按照统一格调建设,确保新建房屋外观格调全部达标。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实行责任追究。要求各相关单位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凡是因相关单位监管不到位导致新建房屋外观效果不佳的,或者造成重复投资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承担经济责任。
截止目前已有860户农村房屋按照规范图集施工,补助资金总额达3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