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中国是世界上地震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具有频度高、强度大、震源浅、分布广的特点。“5.12”四川汶川特大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我县群众均有明显震感。为了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县城实际,设立公安小区、滨河公园、中心广场、中学操场和薛家榜五个防震减灾集中撤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离区域划分 县城设五个集中撤离点,本着安全、就近的原则进行撤离。 1、四号桥公路边以下至白石岩沿线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就近向公安小区治安刑侦办公楼(原家具公司展厅)撤离集中。 2、县卫生局办公楼至东河桥及四方洞至二级客运站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就近向宾河公园撤离集中。 3、招待所以下至二级客运站(长安河两岸)及东河至
关铁路口所有单位及住户就近向县政府广场撤离集中。 4、招待所以上(长安河两岸)至渔洞河水库以下的所有单位住户干部群众就近向宁中操场撤离集中。 5、宁中以上(长安河两岸)所有单位及住户干部群众就近向向薛家榜撤离集中。 二、撤离路线与责任 县城组建5支疏散撤离队伍,负责县城区干部群众的撤离避险工作。具体如下: 1、第一疏散撤离队(编制39人)。由王安(宁陕籍)同志任队长,储选举、张志清、高山、张炎同志任副队长,城关镇6人(名单附后),计划局马昆,交通局陈绪源、李涛、卫生局刘群雁、技术监督局王友洲,环保局白小光,林业局徐永惠、石义勇,烟草局罗兴国,电信局鲁宁,地税局刘立新,人保公司刘宁,财保公司王官学,公安局吕宣鹏、魏阳升,社保局余登安,国土局柯忠,农业局陈海涛、吴刚,三星宾馆张少群、罗会荣、罗德芳,法院吴小平、张安让、周宁,检察院朱新泉、侯景乐同志为队员。主要负责组织四号桥公路边以下至白石岩沿线所有单位和住户的疏散撤离。县直机关各单位及家属区居住的人员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撤离(各单位应落实1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此项工作)。 撤离队员集结地点:三星宾馆。 2、第二疏散撤离队(编制35人)。由吕宣智同志任队长,侯文革、胡楷、成英存、雷玉珍、李碧发、许泽华同志任副队长,城关镇9人(名单附后),县委办祝国义,政府办莫坤明,宣传部付国涛,政协办高章艳,组织部章功甫,人大办胡耀鹏,统战部王永治,机关工委姜琴,工商联余登富,信访局谭世斌,档案局徐海,农工部阮杰 ,总工会彭书敏,团县委宋先平,妇联向冬梅,科协汪生学,工商局肖东,国税局薛虎昱,信合联社袁炎同志为队员。主要负责组织卫生局办公楼至东河桥及四方洞至二级客运站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的疏散撤离。(各单位应落实1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此项工作)。 撤离队员集结地点:滨河公园。 3、第三疏散撤离队(编制38人)。由马玉平同志任队长,杨春华、刘建、成英根、陈代峰、邓锡琼、苏延军、何陕平、刘小兵、刘鸣江、杨光平、张运超、高立安同志任副队长,计划局刘东升,乡企局邓久均,财政局何恒蕊,审计局党军,城建局刘养军,计生局陈康泉,经贸局孙友才,统计局李挺,公路段郑永安、曾琦同志为队员。城关镇15人(名单附后)为队员。主要负责组织招待所以下至二级客运站(长安河两岸)及东河至关铁路口所有单位及住户的疏散撤离(各单位应落实1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此项工作)。 撤离队员集结地点:中心广场。 4、第四疏散撤离队(编制73人)。由王健同志任队长,伍成平、石功赋、张连康、董先鹏、孙建庄、张代友同志任副队长,宁陕小学:廖文波、杨达才、余清林、匡伟、何佩新、谢跃、陈迪明、宋学伦、曾凡峰、李连平、蒋华、城关镇7人(名单附后),自来水公司:朱家红、刘钊、黄乐成、田勇、李靖、姜勇、陈普军、程雁林、徐强、代凤云、程伟、徐荣、张海鸥,宁陕高中:赵东、谢细刚、何能春、蒙伟、阮宁、左键、张秦松、张林波、谭玉林、陈亚东、李飞 、王培海、邓锡辉、马云兴、蔺晓兵、徐永亮、霍磊、袁志斌、 秦宁、李永刚、肖鹏、甘建邦、吴斌、朱寿清、杨继波、张秉刚、陈庭银、王朝阳、荣守旭、刘小峰、刘启玺、朱振宇、贾芸鹤、张宏、余楚辉为队员。主要负责组织渔洞河水库以下宁陕中学、宁陕小学及沿线群众的疏散撤离。主要负责组织招待所以上(长安河两岸)至渔洞河水库以下的所有单位住户干部群众的疏散撤离。(各单位应落实1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此项工作)。 撤离队员集结地点:宁中操场。 5、第五疏散撤离队(编制44人)。由刘富成同志任队长,王一、李炜、谭周勤、杨善年、唐鸿波、方敏、邱海雅、曹宁信、卢亚苏、刘黎明、贺磊同志任副队长,城关镇18人(名单附后),交警队甘立新,征稽所李东海,国税局方志安、陈创,物资总公司季平安、电力局谭家云、王聪晓、王遂成,运管站陈康宁,农行谢长安、何卫,粮食局金时猛、洪文斌,盐务局胡家会、易家新同志为队员。主要负责组织宁中以上(长安河两岸)所有单位及住户干部群众的疏散撤离。 撤离队员集结地点:薛家榜。 三、保障措施
1、当地震发生时,县防汛办在第一时间拉响警报,各疏散撤离队立即组织人员向安全撤离点疏散撤离。
2、各疏散撤离队队长因特殊情况不能亲临现场履行职责时,由指挥部另行指派队长。 3、五个疏散撤离队内部划分责任区由各队自行确定。 4、撤离线路如遇特别情况时由指挥部临时确定;当灾情特别巨大,所有撤离线路全部受阻时,全城群众采取就近、安全的原则组织撤离,指挥部和群众个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全力保证生命安全。 四、特别状态下的抢撤方案 当县城遭受特大毁灭性灾害时,交通、电力、通信等全部中断,指挥系统无法进行正常指挥时,实施以下抢撤措施。 1、抢险救灾应坚持各自为战、户自为战的原则,就近、就宽撤离的原则,既分散、又协调的原则,党员干部挺身而出的原则,抢险撤离队伍就地参战的原则。 2、按照各单位、部门所处的位置将城区划分为若干区域,遭遇毁灭性灾害后,各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全力配合,共同负责本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办法,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3、区域划分 第一区域: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城关初中。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残联、县交警队、征稽所、国税局、物资总公司、城关派出所、城关初中 责任人:杨善年、邓祖恒、夏西举、王 一、刘富成、 唐鸿波、赖帮志 安置负责人:王 一 赖帮志 第二区域: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至电力局。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电力局、县医院、县农行 责任人:朱延学、陈玖浩、桂明理 安置负责人:钟奇林 谢亚忠 第三区域:二级客运站至四号桥公路边。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运管站、二级客运站 责任人:张 军、陈 杰 安置负责人:方敏、卢亚苏 第四区域:四号桥公路边至白石岩。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计划局 责任人:刘健 安置负责人:宋亚东 第五区域:县烟草局至四号桥东头、县卫生局。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城关镇、县林业局、民政局、检察院、卫生局、烟草公司 责任人:胡德君、张守诚、廖德谦、余顺清、余永军、陈立保 安置负责人:胡德君、柯小平、田为斌、余永军 第六区域:三星路北(以三星路中心线指向210国道方为三星路北)县水利局以下至电信局。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电信局、地税局、法院、农业局、三星宾馆 责任人:谢贤军、李小康、邵云、符存根、周光友、张少群 安置负责人:李小康、邵云 第七区域:三星路南(以三星路中心线指向三星后山方为三星路南)县烟草局以上至县中队。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国土局、宣技站、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县社保局、看守所 责任人:彭晓明、陈前平、王官学、李东、刘帮安、彭龙斌 安置负责人:彭晓明、王官学 第八区域:县信合联社至变电站。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信合联社 责任人:田安、王义驰 安置负责人:谢四新、刘晓军 第九区域:东河桥至迎宾酒店。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责任人:刘昌志、李瑞华 安置负责人:李瑞华、刘昌志 第十区域:服务楼至县招待所巷。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城建局、财政局、审计局、计生局、扶贫办、乡企局、经贸局、国税局征收分局 责任人:吕宣旗、胡加顺、刘顺祥、欧能高、黄国庆、刘小兵、肖 军、方治安 安置负责人:吕宣旗、胡加顺、刘顺祥、欧能高、黄国庆、刘小兵、方治安、潘全任 第十一区域:县招待所以上至公路段。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县公路段、文化馆、新华书店 责任人:谢亚忠、徐启珍、沈群 安置负责人:杨春华、王大君、陈大勇 第十二区域:县公路段至宁陕中学。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宁陕中学、县委党校、县气象局、教研室 责任人:石功赋、杨春华、王大君、陈大勇 安置负责人:石功赋、杨春华、王大君、陈大勇 第十三区域:薛家榜小区。 抢险救灾牵头单位:宁陕小学 责任人:伍成平 安置负责人:伍成平、田 红 五、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抗震指挥部责令其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1、不服从防震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或者拒不执行防震指挥部指令的; 2、玩忽职守,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3、防震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失误的; 4、因指挥失误,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 5、散布谣言,扰乱防震工作秩序的
宁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