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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陕县企业投资项目预审限时办结通知单的通知
2008-06-11 08:06  文章来源:宁陕招商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宁政办发〔2008〕42号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陕县企业投资项目预审限时办结
通知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规范部门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经济发展,县政府办在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宁陕县企业投资项目预审限时办结通知单》,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 

宁陕县企业投资项目预审限时办结通知单
项目名称:
服务事项 责任单位 企业须提供资料 办 理 时 间 受理时间 办结时间 业主签字 备 注  
咨询、协调    全程办理服务 招商局 项目申请(项目建议书深度) 即时答复或转有关部门处理,并为企业全程代办(2个工作日)          限时办结通知单是指服务对象到各责任单位办事时,在符合有关规定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科室、或经办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请求事项的制度单据。
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为限时办结制责任人。
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
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及时对投资企业申报资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明确告知对方资料和手续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对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情况特殊需延时办理的,经办人要上报负责招商引资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服务对象延时办理的理由和延时具体时间。凡企业取得以上预审意见后,即可先开工建设,手续完善由以上部门继续进行。

业务主管部门 转报立项  申批意见 经贸局 项目申请 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并转报有关部门        
转报立项  申批意见 乡企局 项目申请 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并转报有关部门        
转报立项  申批意见 旅游局 项目申请 于1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并转报有关部门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国土局 项目申请及业务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或转有关部门答复(申请资料齐全后)        
河道征占意见 水利局 项目申请及业务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可否占用         
林地征占意见 林业局 项目申请及业务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于2个工作日内答复可否占用        
文物部门勘察意见 广电局 项目申请及业务主管部门预审意见,项目申请报告 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答复可否占用        
城市规划意见 城建局 项目申请报告,项目选址意见书,相关批文等 于3个工作日内到现场规划并书面答复        
环评审批意见 环保局 项目环评申请,项目初步设计,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预审意见 县级审批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报告书(表)评估中心出具评估意见;省、市审批项目,申请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后,6个工作日协助企业完成受理工作。        
企业注册登记 工商局 企业章程,验资报告,场地证明,投资额,负责人身份证明等 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办结或转有关部门        
核准或备案 计划局 申请报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于接受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或转有关部门答复(申请资料齐全后)        
申报用地指标 国土局 核准或备案报告,市国土信息中心勘测定界报告 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或转有关部门答复(申请资料齐全后)        
办理开工手续 城建局 申请报告、备案或核准文件 于2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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