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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液化气定价情况说明
2008-03-12 09:43  文章来源:宁陕县经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依据陕西省定价目录,液化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安康市九县一区按实际进货价加运杂费和综合费率执行一县一价。我县液化气价格实行企业成本测算后政府指导价。

    受国内石油价格起伏因素的影响,2007年下半年以来液化气成本上升。我县唯一液化气供应站,成本上升过快。2007年十一月,经我局成本测算,每12公斤液化气成本达到84元。企业定价报告要求执行零售价90元/瓶(12公斤)。最后核准价为80元/瓶(11公斤)。2008年春节前,为稳定我县液化气价格,县物价局根据液化气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并参照安康市其他县区液化气价格,对我县液化气实行最高限价为78元/11公斤(不含送货费)。今后我局将根据市场液化气价格变化情况对我县液化气进行经常性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

安康市部分县区液化气价格一览表

县区 零售价 重量 
宁陕 78元 11公斤 
石泉 90元 11公斤 
汉阴 92元 11公斤 
旬阳 90元 11公斤 
镇坪 90元 12公斤 
平利 81元 10.5公斤 
岚皋 95元 11公斤 
汉滨区 85元 12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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