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半年现场工作会在江口镇潼鑫矿业公司召开,旨在学习和借鉴潼鑫矿业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企业经营理念,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提高整个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副县长刘家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内各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及江口、广货街、旬阳坝、金川4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潼鑫矿业公司的尾矿库系统、生产作业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标准化建设。 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听取了潼鑫矿业公司负责人就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介绍。县安监局负责人对今年前5个月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下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增加安全设施投入、及时排查事故隐患等工作。 刘家华在讲话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进企业加强基础建设,加大安全生生产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充分清醒地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形势,要切实做好防汛防滑防震工作,加强应急值守。要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有效防范地震灾害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落实,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刘家华强调,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设施不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的;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要责令停产整改。对证照不齐全的;逾期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已被关闭死灰复燃的;对事故隐患拒不停产整改或停而不改的;事故隐患经限期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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