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陕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安康市宁陕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宁陕县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2008-05-26 08:58  文章来源:宁陕县政府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一、县域基本情况
 
        1、地理、地貌
 宁陕县位于秦岭中段南麓,东和柞水、镇安、汉滨相连,南与石泉、汉阴交界,西与佛坪县接壤,北以秦岭为界,和长安、周至、户县毗邻。地处东经108°02′33″至108°56′48″,北纬33°07′01″至33°50′38″。南北长130公里,东西宽110公里,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
 地势呈北高南低,秦岭主脊逶迤于北部,山梁沟壑大多自北向南延伸。境内最高海拔秦岭东梁2965米,最低海拔龙王镇磨石湾540米。一般在海拔900-1000米。全县分高山、中山及低山河谷三种地貌。高山约占30%,平均海拔1600米以上,山高谷深,森林茂密,纯属林业区;中山约占40%,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为秦岭山腰地带,山岭纵横,多为林业区和农耕区;低山和河谷约占30%,平均海拔800米,山势坦缓,河谷一放一束,谷底宽阔,谷岸多为坪坝,是全县主要农耕区。
 2、社会经济情况
 全县辖14个乡镇,98个行政村,360个村民小组,4个社区,总人口7.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98万人。工农业总产值6.32亿元,其中:工业产值2.91亿元,农业产值3.41亿元。
 3、山洪灾害特点
 宁陕县地域辽阔,山大沟深,河流密布,沟壑纵横,小气候特点十分明显,境内分布长安河、汶水河、蒲河、池河、旬河五条主要河流,暴雨、山洪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频繁。全县主要的人口大都居住在大河小沟两岸。稍遇突发性强降雨,极易引起溪河洪水而发生山洪灾害,对人员、村庄、集镇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山洪直接威胁着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制约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宁陕县山洪灾害普遍具有:局部降雨强度大、产流快、破坏力极强、成灾率高、不可预见性等特点。由于宁陕地质结构复杂岩石破碎,两侧山坡坡角大,坡面碎石土层厚度薄,山洪沟多为碎石山,并有少量泥沙,处于极不稳定状态,稍遇暴雨,极易形成来势凶猛的山洪,同时挟带着泥石流及树木等杂物,流速快,沿着山洪沟横冲直撞,破坏力极强。同时,从地质构造的角度上看,宁陕县地处华北地块与扬子地块碰撞带上,地质构造相当复杂,岩浆岩、火山岩十分发育,地质环境极为脆弱,山洪沟等灾害点多面广,属山洪灾害易发区。
 
       
二、预案编制
 1.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2.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先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长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按照“乡自为战、村级自救、预警到户、责任到人”的防汛工作机制,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县、乡、村防汛抢险工作实施办法》、《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的通知》等。 
4.工作目标:当发生一般山洪灾害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遇超标准洪水和滑坡险情时,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确保做到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防御山洪灾害的组织机构
 (一)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由陈伦宝同志任政委,邹成燕同志任总指挥,郭珉、郭达彦、邝贤君、唐新成、刘云、刘家华、吴大芒、李泳、陈佳斌、金正军同志任副总指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办、政府办、人武部军事科、公安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交通局、城建局、财政局、农业局、工商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粮食局、民政局、经贸局、教育体育局、交警大队、气象局、县医院、电力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销总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防御山洪灾害督查组、后勤保障组、接待组和新闻采访组。
 1.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袁琳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晓安同志任副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督促乡镇、各有关部门编制防御山洪灾害预案;收集了解汛期雨情、水情、气象形势及降雨区域降雨强度、洪水流量等;随时掌握全县巡堤查险、抗洪抢险、灾情统计上报、救灾安置工作的落实、进展等情况;按照指挥部安排,及时下达抗洪抢险有关通知、命令;负责完成指挥部交办的日常事务和下达的各项任务。
 2.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汪时政,成员:县财政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汛期防汛抢险后勤保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3.接待组负责人:廖佑麟,成员:县政府接待办和民政局工作人员。负责上级部门来人接待或接受捐赠物资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4.防御山洪灾害督查组负责人:邝贤君,成员:县委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负责汛前、汛期对全县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查;检查乡镇和部门执行指挥部命令情况;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5.新闻采访组负责人:齐志祥,成员:县委宣传部、县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广电局工作人员。负责汛期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接待工作;安排新闻记者采访工作,全面、准确报道我县防汛抢险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任务。
 各副总指挥在完成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工作的同时,应做好所包挂乡镇防汛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各乡镇防汛指挥部负责在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防御山洪灾害检查,部署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防汛抢险撤离。
 2.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并做好全县的防御山洪灾害组织协调工作,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参谋和服务,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3.县人武部负责按照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统一命令,组织、指挥、调遣全县抢险队伍,负责组织紧急抢险。
 4.县公安局及所属的各基层派出所负责维护全县范围内抢险撤离过程中的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执行指挥部的警戒、戒严命令及强制疏散撤离命令,负责专控区人员的撤离,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县水利局及县防汛办负责全县防御山洪灾害日常工作,检查指导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坚持24小时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提出建议,负责落实城区抢险需要的砂石用料储备。
 6.县国土资源局及防滑办负责全县防滑日常工作,坚持24小时防滑值班,随时掌握全县各滑坡监测点的监测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提出建议。
 7.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按照《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抓好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防御山洪灾害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本地区的防御山洪灾害机制,落实防汛值班、信息传递、组织指挥防抢撤等工作责任,搞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的宣传,发放疏散撤离明白卡,建立防、抢、撤组织责任体系,把撤离责任细化到村、组、社区,有效组织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及村民安全疏散撤离。并按县防汛办、防滑办的要求作好雨情、水情及滑坡情况的监测,准确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要按照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确保随时调用。
 8.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县防汛办、防滑办提供重要天气预报和降雨情况。
 9.县交警大队负责抢险车辆的组织调度,并将可用车辆登记造册报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调度使用;负责维持抢险的交通秩序,保证抢险运输和安全转移车辆畅通;根据指挥部的命令,特殊情况实行交通管制。
 10.县交通局负责全县抢险救灾运输车辆行驶道路的畅通。
 11.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全县14个乡镇及县防汛指挥部、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防滑办、气象、电力等重要部门的电话畅通,并落实应急通讯预案。
 12.县电力局负责全县范围内的电力供应和集镇路灯照明,县城建局负责紧急情况下的城区路灯照明。
 13.县委宣传部、政府信息管理办公室、广电部门负责全县防御山洪灾害宣传工作,县广电局要维护好防汛信息发布设施,并负责播报汛期雨情及抢险救灾情况,做好灾情录像和摄影等资料收集工作,同时,负责各级新闻记者、采访人员接待工作。
 14.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师生防御山洪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以及学校的抢险救灾和在校学生的疏散撤离工作。
 15.县卫生防疫部门负责抢险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组建流动医疗队,在发生灾情时,有效组织救护,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指挥,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救护,县乡各医院负责住院病人的疏散撤离工作。
 16.县供销物资部门负责编织袋、铁丝等抢险物资的储备保管,在抢险救灾时,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资供应。
 17.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情的统计上报、灾民紧急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安排工作。
 18.县粮食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在抢险救灾时提供必要的粮食供应,保证群众生活需要。
 19.县经贸局、工商局负责组织有关企业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包括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以备急时之需。
    20.县农业局负责农业灾情统计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21.县监察局负责搞好汛期防汛值班、抢险撤离等工作的纪律监督,确保防汛指令及防汛信息畅通,严肃查处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乡镇防汛指挥部组成人员及职责。
 各乡镇防汛指挥部由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副职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各站、所、单位、学校负责人及各村支书、村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编制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
 2.督促检查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落实情况;
 3.抓好本辖区防御山洪灾害日常工作,负责抓好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及防、抢、撤方案的宣传和实施;
 4.按照防御山洪灾害工作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
 5.准确掌握本辖区及相关区域的雨情、水情,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布相关抢撤命令;
 6.组织抢险和安置灾民、查报灾情;
 7.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上报、传递各类信息。
 (三)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运作程序。
 接到县防汛指挥部的天气预报后,应立即传达给村组及区域内有关防汛单位;并要求村组立即传达到村民中。接到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的重要天气预报后,在向村组及区域内有关防汛单位传达信息时,应同时要求他们将重要天气传达到广大村民、居民中,做好各项防御山洪灾害准备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和上传下达工作;接到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的命令后,应及时按照命令要求执行,并上报命令执行情况;如遇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御山洪灾害指挥部报告,在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相关区域防御山洪灾害预案,迅速开展抗洪抢险及防灾减灾工作。
 
       
四、雨量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方案
 ⑴雨情、水情
 1、雨情、水情监测。
 全县主要河流上游共设置7个雨情、水情人工监测点及9处卫星雨量自动测报点、7处气象局自动雨量测报点。分别为:城关镇梁家庄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黄兴寿(联系电话:13992593977、6026288);城关镇青龙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马彦昆(联系电话:6824035);四亩地镇太山坝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李发奎(联系电话:6875762);太山庙乡双银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朱自强(联系电话:6028028);太山庙乡胭脂坝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林兴学(联系电话:6041053);汤坪镇狮子坝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宋显英(联系电话:13772983344);新场乡花石岩人工观测点,观测责任人:陈二玲(联系电话:6062109);9处卫星雨量自动测报点分别位于城关镇县防汛办楼顶、平河梁顶、江口、广货街、皇冠、柴家关、筒车湾、太山庙、金川镇。7处气象局自动测报点分别位于:梅子、四亩地、旬阳坝、金川、丰富、汤坪、新场。人工监测点由确定的责任人对雨、水情进行监测。卫星雨量自动测报点由卫星雨量自动测报设备所在地的乡镇和县防汛办负责监测,县气象局建的自动测报点由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并随时向县防办提供降雨量。
 各监测点的监测责任人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随时与县气象局、防汛办保持联系,发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及时按规定程序预警报警。
 ⑵灾害预报预警方案
 1、预警依据。
 以城区和各乡镇雨、水情监测点设立的水位标尺作为洪水预警依据,监测点根据洪水到达的相应位置发出相应级别一号或二号预警信号。城区和乡镇指挥部根据情况分别发布相关命令。
 县城:(1)长安河3号桥(迎宾酒店门前)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0米时,洪水流量达到524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7米时,洪水流量达到619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50年一遇洪水)。(2)东河上游水情人工监测点(石沟桥);当水位升至4.8m相对高程时,洪水流量达到26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3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升至5.8m相对高程时,洪水流量达到28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50年一遇洪水)。(3)渔洞河水库监测点(水库大坝)水位升至渔洞河水库溢流坝顶850.50m相对高程时,应适度打开冲砂底孔泄洪,控制水库水位上涨;在冲砂闸门全部打开的情况下,水位升至852.0m相对高程时,洪水流量达到164m3/s,为发布一号命令(2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升至852.50m相对高程时,洪水流量达到201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50年一遇洪水)。(4)各雨情监测点,6小时累计降雨达到116mm或1小时降雨量超过66mm,为发布一号命令降雨量(县城可能发生20年一遇洪水);6小时累计降雨量达到143mm或1小时降雨量超过83mm,为发布二号命令降雨量(县城可能发生50年一遇洪水)。
 汤坪镇:(1)长安河汤坪街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6米时,流量为68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4.2米时,流量为90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2)汤坪沟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0米时,流量为13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2米时,流量为159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3)斜峪河人工观测点水位升至2.4 m相对高程时,流量为161 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升至2.8 m相对高程时,流量239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
 新场乡:(1)新场花石岩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5米时,流量为21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9米时,流量为28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2)板房沟马家坪监测点水位在蓝线以下为安全水位,当水位达到黄线时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当水位达到红线时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3)中咀铁索桥墩监测点水位在蓝线以下为安全水位;水位达到黄线时发布一号命令水位,水位达到红线时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
 江口镇:(1)江河高桥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5米时,流量为264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4.5米时,流量为397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2)旬河江口集镇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0米时,流量为649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4米时,流量为776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
 广货街镇:广货街镇政府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1.6米时,流量为125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1.8米时,流量为16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
 金川镇:金川桥头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2米时,流量为14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5米时,流量为17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50年一遇洪水)。黄金街水位观测点,当水位升至1.5米时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当水位升至2米时为二号命令水位。
 四亩地镇:四亩地街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0米时,流量为608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5米时,流量为817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
 筒车湾镇:许家城铁索桥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5.0米时,流量为86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5.5米时,流量为105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下游梅子乡参照该镇预警依据发布抢撤命令,确保河边居住群众的安全。
 皇冠镇:两河电站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1.9米时,流量为300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3米时,流量为41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
 太山庙乡:胭脂坝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5米时,流量为217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2.7米时,流量为260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
 龙王镇:火链砭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0米时,流量为455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相对高程升至3.8米时,流量为635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龙王沟口水位观测点,当水位达到2.6米时,洪水流量为212.3 m3/s,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1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升至3米时,洪水流量达到278 m3/s,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铁炉坝街水位观测点,当水位线达到3.5米时,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当水位达到4米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
 丰富乡:水位超过自定警戒线时,发布撤离命令。
 旬阳坝镇:(1)月河上游米家坪(铁索桥)人工水位观测点水位相对上升到自定警戒线高程时,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洪水);当水位超过警戒线0.8米相对高程时,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30年一遇洪水)。(2)大茨沟口(210国道)人工水位观测点水位升至3米相对高程时,为发布一号命令水位(20年一遇);当水位升至3.3米时,为发布二号命令水位(50年一遇)。
 梅子乡:依照县气象局自动雨量测报点和乡政府人工雨量监测的降雨量以及根据上游雨水情和县防汛指挥部的指示作为预警依据。
 以上各监测点任何一处发出预警或警戒信号,县、乡镇防汛指挥部根据情况发布相关命令。
 2、预警方式。
 县城区防汛预警信号统一为防汛专用(防空)警报。
 一号命令为预警喇叭间断起伏音。
 二号命令为预警喇叭连续起伏音。
 三号命令解除警报(即预警喇叭长鸣音)。
 乡镇配备了防空警报器的,预警信号为防空警报;未配备防空警报器的,预警信号为高音喇叭或铜锣以及其它方式。
 3.抢撤命令的发布。
 抢险撤离的命令由城区和各乡镇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发布,由各副总指挥负责传达到辖区各组及各队。命令的取消亦同。各乡镇发布抢撤命令时应报县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指挥部备案。
 
        五、人员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和救灾方案
 乡镇人员撤离路线、撤离地点、预警方式、救灾方案按乡镇防汛抢撤预案进行组织实施。
 县城区撤离抢险共组建七支疏散撤离队,五支抢险突击队,组织撤离抢险。
 县城区人员转移安置路线、地点和救灾方案
 1、撤离路线
 三星小区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向县电信局、地税局、计划局、交通局、卫生局办公大楼二楼以上撤离。
 河堤东街:原防疫站排洪沟以上至宁陕中学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沿步行街向宁陕中学操场、党校、气象站、教研室撤离(如上街河堤被毁,可沿董家巷方向向上述地点撤离);原防疫站排洪沟以下、广场路两侧、东河小区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向县财政局东河新家属院、电力局东河家属院撤离。
 河堤西街: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城关初中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向城关初中撤离;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至长线局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向电力局办公楼撤离;四号桥公路边以上至长线局所有单位和住户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向二级客运站二楼甲层办公室撤离。
 四号桥公路边以下至白石岩沿线所有单位的住户干部群众沿210国道就近向公安小区治安刑侦楼(原家具公司展厅)二楼以上撤离。
 宁陕小学的师生向教学楼二楼以上撤离。渔洞河内的群众就近向高处安全地带撤离。
 以上撤离线路详见城区防汛撤离路线示意图。如遇特别情况时由指挥部临时确定;当险情特别巨大,所有撤离线路全部受阻时,全城群众采取就近、就高和户自为战、各自为战的原则组织撤离,指挥部和群众个人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办法,全力保证生命安全。
 2、灾民安置点设置
 河堤东街原防疫站排洪沟以上至宁陕中学区域的安置点设在宁陕中学、县委党校、气象局、教研室,安置责任人:石功赋、徐琦、陆杭辉、陈大勇;原防疫站排洪沟以下至东河文教小区区域的安置点设在县财政局新家属院、电力局东河家属院,安置责任人:姚志宏、谢四新、马晓平、刘晓军;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上至城关初中的安置点设在城关初中,安置责任人:赖帮志、曹安康、向益芬、马运高;老汽车站主排洪沟以下至长线局区域的安置点设在电力局,安置责任人:钟奇林;四号桥公路边以上至长线局区域的安置点设在二级客运站二楼甲层办公室,安置责任人:方敏、卢亚苏;四号桥公路边以下至白石岩区域的安置点设在公安小区治安刑侦办公楼(原家具公司展厅)二楼以上,安置责任人:宋亚东;三星小区的安置点设在县电信局、地税局、计划局、交通局、卫生局办公大楼二楼以上,安置责任人:李小康、邵云、钱秀、李涛、杨宏涛;渔洞河区域的安置点就近安置到未受灾的住户家中,安置责任人:张代友、胡晶晶、伍成平、石功赋、孙建庄、万方平。
 
         六、预案实施
 (1)撤离队运作程序:
 ①一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一号命令后10分钟到达各自集结地点;
 第二步:清点集结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指挥部指示,给各小组分配任务;
 第四步:组织老、弱、病、残人员提前撤离,转移贵重财产;
 第五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②二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迅速将指挥部指示传达到各小组、各队员;
 第二步:放弃财产转移,强制群众迅速撤离后,组织队员一同撤离。
 第三步:清点核对撤离群众及队员人数;
 第四步:报告情况;
 第五步:统计灾害损失情况;
 第六步:协助做好灾民安置工作。
 (2)抢险队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一号命令发布后,10分钟内到达各自集结地点,集结待命;
 第二步:清点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并请求指示;
 第三步:传达指挥部指示,结合小组实际分配任务;
 第四步:进入险段、险点巡查;
 第五步:报告巡查情况;
 第六步:按照指示,组织抢险;
 第七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二号命令发布后,各抢险队按照指令行动。
 (3)治安组运作程序:
 ①一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指挥部发布命令后5分钟内到达公安局院内集结,清点队员人数,报告集结情况;
 第二步:各分队迅速进入警戒区承担治安警戒和交通秩序维护任务;
 第三步:控制和打击趁机哄抢、制造混乱、进行破坏、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行交通管制;
 第四步: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②二号命令发布后的运作程序。
 第一步:接到二号命令后,以分队为单位,协助撤离组强制撤离群众;
 第二步:根据指挥部命令,实施戒严;
 第三步:随最后撤离的群众,到达各灾民安置点,清点队员人数,报告情况;
 第四步:负责各安置点的治安维护和警戒,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步:原地警戒,等待指示。
 (4)信息中心运作程序:
 第一步:将观测到超强降雨和超标准洪水等汛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总指挥;
 第二步:按总指挥指示,通知指挥部成员进入工作岗位;
 第三步:报告雨、水、汛情,按预案提出应急建议;
 第四步:按总指挥命令发布预警信号;
 第五步:收集汇总各组、队人员集结情况,并报告指挥部;
 第六步:按各指挥指示,传达各项命令;
 第七步:收集汇总各组、队任务执行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七、物资储备与管理
 为了切实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储备一定的防汛救灾物资,用于抢险和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医疗需求。县粮食局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生活粮食供应;县供销总公司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防汛抢险物资保障抗洪抢险必要日常用品需求;县医院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常用药品及医疗器具保障抢险救灾期间群众的医疗救护。汛期,县经贸局负责联系县药材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县物资公司储备一定数量的民爆物品,紧急情况下负责协调管制县内的加油站,对油料实行限量供应;县工商局负责联系个体百货商店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救灾物资(包括矿蜡、手电筒、矿泉水、方便面等);县盐务局负责储备一定数量的食盐。县水利局负责储备城区抢险所需的砂石料。
 城区防汛防滑的物资储备保管责任单位:县粮食局、县供销总公司、县医院、县经贸局、县盐务局、县工商局。
 责任人:潘升友(13700251028)  陈光发(15991319444)
         陈玖浩(13992559938)  肖  军(6892867)
         胡加会(13324651191)  程晓峰(13409150333)
 保管员:张宏刚(6891322)  王友安(6892193、13619158448)
         杨  俊(13772979119)   黄开社(6822829)
         贺代银(6026120)
 物资储备地点:县粮食局、县供销社、县盐务局、县医院、县药材公司。
 1.乡镇参照相关内容及方式储备防汛物资。
 2.汛期物资储备要保证最低保险储量。当因灾使用减少时,责任单位要随时补充,不得低于保险储量。
 3.物资使用与管理。由县、乡防汛办会同责任单位共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4.物资保管人必须坚持汛期24小时在岗、在位,若遇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必须向防汛指挥部主要领导请假,领导批准并交接保管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将按失职、渎职处理。
 5.居民及农户在汛期也应自行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和食品。
 八、组织纪律
 1.各级各部门必须根据各自担负的防汛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人员。
 2.干部群众必须服从县、乡镇防汛指挥部的指挥。在发布抗洪抢险命令后,要积极主动参入抗洪抢险;发出撤离命令后,应听从指挥,有序撤离。对不听指挥擅自行动或乘机抢劫财物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3.各乡镇对本辖区的防汛重点危险地段,要落实专人负责,排出具体带班、值班表,明确值班职责,建立工作日志和交接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随时掌握情况,及时准确的反馈信息,同时将值班表报防汛办备案。
 4.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抗洪抢险工作,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对不重视防汛工作,防、抢、撤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脱岗,值班断档,信息不畅的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5.要层层落实责任,把抢险撤离的任务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村组、单位、小区、住户及个人。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不知晓,责任不落实,造成撤离不及时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主汛期内,县、乡镇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移动通信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因故外出的,必须向指挥部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将以违纪论处,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7.主汛期内,县公安、森林防火等部门的专用通讯设施将作为防汛设备,由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在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县、乡镇防汛指挥部有权向各单位及干部职工和居民调用所需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不服从调遣或行动迟缓的,按有关纪律法规从严处理。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宁陕县—对我县水电开发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2008-05-23 12:43
宁陕县—龙王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工作    2008-05-23 10:56
宁陕县举办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解放思想研讨班    2008-05-23 10:51
宁陕县经贸局与商贸企业签订防汛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协议书    2008-05-22 14:02
宁陕县—老党员牢记宗旨 心系灾区献爱心    2008-05-22 09:15
宁陕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印发宁陕县防震减灾撤离路线的通知    2008-05-22 09:14
宁陕县举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统一考试    2008-05-22 09:12
宁陕县—爱心,在这里接力    2008-05-22 09:10
宁陕县—新场乡举行仪式向“5.12”大地震遇难者默哀    2008-05-22 08:43
宁陕县经贸系统再次为四川灾区捐款    2008-05-21 14:0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陕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王发合 电话:029-8729159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 华 电话:010-51651200-60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