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陕县—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审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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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27 14:52 文章来源:宁陕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我们的一个首要任务和政治主题,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今年初宁陕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要求,确立了坚持“一立三业发展战略,推行两创四引工作理念,实施五大民生工程,狠抓十大翻身项目,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审计部门要不断加深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突破发展的学习和理解,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坚持突出重点,全面审计推进法制,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做为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年已经确定了四个方面的审计重点工作,为了全面完成全年审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把涉及财政公共资金、改善民生五大工程、重点项目投入的国家财力真正用好,发挥应有的效益,同时强化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大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构建和谐审计关系,建立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共赢的和谐关系,来保证审计工作健康顺利发展。 一、近年来审计关系总体是和谐的,同时存在不和谐因素 近年来,随着《审计法》的深入宣传贯彻和学习,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逐步被人们认识和理解,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对象的关系总体上是比较和谐、融洽的。审计工作也得到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得到了大多数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配合,审计工作也能得以顺利开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应注意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有对审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有抵触的不和谐因素,造成审计监督工作在个别地方无法正常开展,审计整改意见无法落实,国家资金无法得到合理、合法、有效地使用的问题仍然存在。根据初步分析,造成不和谐审计关系的原因有: 1、从审计部门看。个别审计人员不注意工作方法,认为自己代表执法部门,居高临下,把审计工作单纯理解为“执法办案”,因而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使被审计单位难以接受;有的审计人员对问题的定性和处理过于简单化、机械化,单纯强调依法审计,而忽略了实事求是,不能耐心听取被审计单位情况陈述,使被审计单位感觉审计工作就是“找茬整人”;有的在经济责任审计中,问题提得多,正面评价少,甚至是光提问题,不提成绩,给人产生一种年年都在犯错误,而没有干一件正事的感觉,使被审计对象感到失落甚至怨恨。 2、从被审计对象看。个别单位领导或具体业务人员对审计工作不重视甚至有偏见,认为现在财务制度都很健全,资金使用和经费核销有单位“三加一”制度把关,会计核算中心还要做最后一道审核,审计工作是多此一举,因而在工作配合上不积极、不主动,使审计工作难以顺利按时开展;在有的单位认为他们自己是重要业务主管部门,承担着繁忙的经济管理任务,且相当一部分资金调度使用都是通过上级部门或领导定的调子,没有什么问题,把审计部门不放在眼里,因而在审计工作上不能按时全面地提供财务会计资料,造成审计工作无法推进;有的被审计单位借口对审计结论有异议,通过各种关系淡化其违法违规问题的性质,逃避减轻审计处罚幅度,寻找各种借口拒不签字或盖章,还有的单位表面接受审计报告决定,但实际上并不落实审计整改措施,使审计监督形同虚设。 二、准确定位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国家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既是审计与被审计、监督与被监督的工作关系,又是同属于本级政府领导下,彼此之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独立的平行单位关系。审计机关同被审计单位都是国家机关,行政部门,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是国家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中最重要的组成部门,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这种特定工作监督和独立平行关系,决定了:第一,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要保持一定的执法独立性,在审计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 ”二十字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查处经济违法违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经济秩序,推进廉政建设,确保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和 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第二,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的平行平等关系又决定了审计机关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要将监督与服务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原则,查处问题,又要帮助整改,促进其发展,做到真正帮助审计对象遵纪守法、规范管理、科学发展。被审计单位也要正确认识审计监督的动机和目的,理解和体谅审计机关工作,自觉自愿地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形成监督检查,处理处罚是手段,整改规范,促进发展是目的的共识,建立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共同发展的和谐关系。 三、切实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构建和谐审计关系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审计机关和审计体系要更加自觉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审计工作,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构建和谐审计关系,以推动经济社会和审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培养。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培养,提高广大审计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使审计人员在构建和谐审计关系中发挥主动作用,形成文明审计的良好氛围,主动拉近与被审计单位的距离,打消被审计单位的某些顾虑,为审计工作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2、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要对各自行业的政策、特点、职能作用和工作性质要进行相互沟通,以取得对方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审计机关与审计对象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只是角色不同,但是奋斗目标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只要多沟通、多理解,才能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审计整改意见贯彻落实。 3、全面真实反映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既要明确地指出被审计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同时也要真实的反映被审计单位在资产使用财务管理上取得的好的做法和有价值的经验。以使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使审计工作和审计报告真实可信,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4、被审计单位要正确认识审计工作,增强支持、配合审计工作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的自觉性。树立政府诚信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正确对待审计工作,自觉的配合审计部门的工作,审计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才能真正形成和谐审计关系。 构建和谐审计关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只有我们更加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努力的工作,一定能在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构建出和谐融洽的审计关系。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作者:陈显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