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宁陕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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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2 08:17 文章来源:宁陕县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十六字方针,有效遏制私屠滥宰的不法行为,促进宁陕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实行生猪定点屠宰是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的关键环节。宁陕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县农业、工商、卫生、公安等单位的紧密配合及县经贸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对生猪定点屠宰率也有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要求,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基本情况 1.2007年10月,县委县政府为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拨付专款75万元,由县经贸局负责牵头,按照一星级标准修建县城定点屠宰厂,总面积3000平方米。2008年3月正式投产使用,目前运作正常。 2.屠宰厂采用武汉佳鹿机械有限公司的屠宰设备,生产能力为班产400头,生产车间全自动流水线作业,自动化程度高。配套建设保鲜、冷藏室各一间,面积70平方米;环保设施有20平方米沼气池两口,70平方米的沉淀池一个,排水管道600余米;有锅炉设备、检疫室,修建圈舍13间,目前有技术人员5人,管理人员1人 ,检疫人员1人。三月份开工以来已屠宰生猪600余头。 3.市场情况。县城有8户售肉经营户,保障县城肉品的供应,8户经营户都是在定点屠宰厂进行屠宰,严格实施检疫检验,合格的由检疫人员出具“合格证明”并加盖印章方可入市出售;不合格的,进行无害化销毁,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存在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屠宰设备操作技术生疏。由于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文化比较低,专业技术差。而生猪定点屠宰设备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先进,屠宰工有待进一步培训专业技术,使其熟练操作,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2.市场较小,售肉经营户每天屠宰的头数太少,造成屠宰厂经营亏损。由于我县人口较少,定点屠宰效益偏低,没有社会投资业主,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点)由于投资大,市场小,经营效益较差,有待进一步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并及时兑现投资补助政策,确保定点屠宰厂正常生产经营。 3.企业新建成,希望县委、县政府协调工商、国税、地税、城建等部门,本着让群众吃上放心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想,减免相关税费,确保企业正常运行。 4.执法队伍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人员偏少,经费不足。近年来,我县牲畜屠宰管理尚未组成综合执法和联动执法队伍,日常管理的执法队伍主要由部门单位零时抽调,忽视了平时经常性的工作,抓好长效监管机制工作十分重要。执法过程中队伍整体合力也比较弱,加上执法人员没有配置统一的着装和必要的取证工具,难于形成威慑力,给执法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5.市场监管力度不够。主要表现在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市场监管意识不强。根据《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工商、卫生、农业、税务、环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巡查。但我县在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如对流动街贩卖肉食品的经营(主要是江口、广货街来自西安的肉贩)。对企业、食堂、宾馆、饭店所购进的肉食品无法进行肉源落实和查处等,急需进行全面解决。 三、对策建议 1.加强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的学习,完善各项制度,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进一步完善屠宰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制度,严格工作人员纪律,工作人员都能自觉遵守屠宰厂卫生管理工作,把创造县城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屠宰厂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严格实行奖惩制。二是积极组织好各种法律及技术知识学习培训,强化学习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业务知识。使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一是积极推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划定屠工区域管理,实行农村屠工资格培训、证书发放等工作,加强对农村屠工的屠宰管理,尤其是加强对非定点屠宰乡镇。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农村屠工和广大群众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宣传教育,严禁农村屠工跨区域屠宰和销售猪肉产品行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生猪定点屠宰重要性的认识。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秉公之法,不讲私情,一身正气,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二是要强化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思想、业务素质教育,使所有管理人员、执法人员能够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职业道德和知识技能,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对日常执法人员配备统一着装、取证器具及交通工具等,形成整体合力和威慑力。 4.加强肉品市场整治和整顿。一是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县生猪屠宰厂应为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供驻场实验检疫工作必需的办公场所和条件,理顺屠宰检疫与肉品品质检验的关系,保证出厂肉品检疫率100﹪,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落实生猪凭产地检疫证明屠宰、生猪产品凭检疫证明及验讫印章出售、运输的规定。二是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监管。严格肉品市场准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私屠滥宰、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上市销售。 5.加强监管机构机制建设。一是健全屠宰管理机构。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县政府对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二是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屠宰管理人员和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三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引导生猪养殖和屠宰行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信息征集、披露、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学校、机关、医院和宾馆等集体伙食单位生猪产品统一配送制度。四是加大资金投入。要强化检疫检测工作,落实开展“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残留的检测及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费,对日常执法人员配备统一着装、取证器具及交通工具等。 6.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完善生猪定点屠宰长效监管机制。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县委、县政府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需要农业、卫生、工商、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定点屠宰厂(场)的管理工作。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县经贸局的职能是管好屠宰环节,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肉品检验规程进行生产、检验,加大对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经贸局执法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突击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公安局积极配合打击私屠滥宰的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查处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县工商局负责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和处罚,实行可追溯监管,积极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商。县卫生局负责餐饮等消费环节的整治,依法查处采购和使用未经检疫和非定点屠宰肉品的行为。县农业局负责生猪生产环节及进场屠宰前的检疫、宰后的检验工作,认真做好瘦肉精每批必验工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肉品安全管理的综治监督和组织协调,加强肉食品安全信息的统一发布,开展肉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肉食品市场安全。 总之,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屠宰管理体制的一次变革,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影响重大,意义深远。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强领导,切实站在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进一步推动我县生猪市场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品安全、营造我县食品安全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生猪定点屠宰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全人民的义务。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规定生猪屠宰管理必将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关心、关注和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