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发〔2008〕49号
宁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陕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宁陕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日
宁陕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我县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流通商品质量,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8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8〕20号)和《2008年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08〕231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内容
基本思路: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农家店”建设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长期受益相结合。
建设目标:(一)配送企业建设。我县日用品配送企业确定为:宁陕县永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配送中心设在城关镇老城村;农资配送企业待定。(二)“农家店”建设。2008年~2010年,用三年时间在我县农村建设改造150户标准化日用品“农家店”(其中:2008年建设40户,2009年建设50户,2010年建设60户)。通过配送企业和农村网络建设,建立完善配套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
网络布局:西汉高速、210国道沿线,每个乡镇所在地原则上建设两个日用品“农家店”,其它乡镇所在地至少建一个日用品“农家店”,一般行政村日用品“农家店”建店覆盖率达95%以上,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日用品“农家店”建店覆盖率达100%,部分较大的村建店不超过两个日用品“农家店”,以上为自愿加盟连锁店,加盟的乡镇级、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鼓励配送企业兴办乡镇级直营“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
验收标准:配送企业按照省商务厅《2008年陕西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标准验收;日用品“农家店”按照《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SB/T10393-2005)、《农资农家店建设和改造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5〕543号)的要求验收。
主要指标:(一)县级日用品配送企业,配送企业仓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送单品种数量不低于1500种,并具备足够的配送货物车辆。(二)乡镇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营业面积80平方米以上,经营单品种800种以上,统一采购或商品配送率达到40%以上。(三)村级日用消费品农家店:营业面积20平方米以上,经营单品种400种以上,商品配送率达到40%以上。
建设方式:(一)实施企业直接到乡投资建设和改造直营“农家店”;(二)实施企业通过吸引小型企业或农村现有的代销店、夫妻店建设或改造后,以加盟的方式作为乡、村级日用品“农家店”;(三)各类中小型企业通过自愿连锁,即企业自愿结合、统一采购、统一建立销售网络的方式建设或改造日用品“农家店”。加盟店建设采取自愿的方法,同意加盟的“农家店”采取“两签六统一”的方式进行。“两签”,即签订无假冒伪劣商品保证书,签订同意加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经营管理合同书;“六统一”,即统一店面装潢、统一挂商务部“农家店”标记牌匾、统一徽标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统一销售价格。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县、乡、村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抽调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工作。各乡镇要抓紧推荐乡、村级经营商户,选拔基本要求是:有经商经验、有经营条件、有管理能力、有经济实力、愿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诚信可靠的商户加盟“农家店”。具体运作程序为:各行政村把所有申请商户上报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从每个行政村申请的商户中择优选取1—3户推荐到县经贸局,县经贸局会同配送企业实地考察确定。配送企业要抓紧搞好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
(二)实施检查验收。各乡镇级、村级得到县经贸局和实施企业确认后,业主按照现场确定的方案和时间约定进行改造改建。“农家店”改建完成后,由县经贸局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初验,初验合格的,开始配送商品,进行试营业;初验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整个工作自2008年5月起至12月止分两个阶段验收。各乡镇要于6月20日前,将推荐的农家店上报县经贸局,由县经贸局于6月下旬和12月中旬分两次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省、市商务部门检查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刘云为组长,县经贸、财政、工商、粮食、扶贫、农业、地税、国税、药监、质监、供销、电信、烟草、盐务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人,以及配送企业法人代表为成员的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由肖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常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各相关单位的职责明确如下:
1.县经贸局: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服务等日常工作,同时搞好农家店的报审、验收等协调工作。
2.承办企业(宁陕县永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运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政策,积极在乡镇、村建立“农家店”和商品配送中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统一办理各种经营证照、统一进货、统一配送商品管理。
3.各乡镇:做好宣传、摸底、推荐工作,负责落实督促辖区内“农家店”的建设与改造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根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推进“农家店”连锁经营发展。县财政、工商、粮食、扶贫、农业、地税、国税、药监、质监、供销、电信、烟草、盐务等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各司其职,搞好服务工作。
(二)优惠扶持政策。对省市验收合格后的“农家店”,按照补助政策定补到实施企业,实施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兑现到每一户加盟店,每个乡镇级、村级合格的“农家店”平均不低于2000元的实物补助(主要是招牌、部分超市货架等)。
各部门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把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密切配合,切实把“万村千乡”这项惠民德政工程抓紧抓好。
附件:1.宁陕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村级农家店推荐表
2.宁陕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乡镇级农家店推荐表